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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发表于 2021.3.29| 点击数60134

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发挥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引导首都高校学生聚焦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服务首都“三城一区”、“高层级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决定将于20213月至5月在北京高校(含社会力量创办的高等院校)中开展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方便首都各高校提前做好备赛事宜,在正式通知下发前,就竞赛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最终参赛要求、竞赛章程等以后期正式印发的竞赛通知为准):

一、竞赛主题

青春向党  科技报国

二、承办高校

北京科技大学

三、组织机构

(一)竞赛领导小组

  长: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书记  李军会

副组长: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等主办单位的领导以及北京科技大学的校领导担任。

  员: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联合发起高校的领导担任。

(二)竞赛组织委员会

    :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副书记

                      薛庆国  北京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副 主 任:刘炳全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大学中专工作部部长

                                     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秘书长

                          刘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处长

                          尹树国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部长

                          王    北京科技大学团委书记

秘 书 长:  孟宪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大学中专工作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     北京科技大学团委

                           青年双创服务中心主任

(三)组织委员会下设竞赛办公室

    任:王    北京科技大学团委书记

联 系 人:苏    北京科技大学团委

                           青年双创服务中心主任

四、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参赛作品须严格按照《“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每校推荐不多于15个项目参加市赛。

1.凡在20215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15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5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是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5.学校方面对参赛项目进行首轮资格自查,并向组委会提交自查报告书,确保参赛项目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竞赛组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或严重违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6.参赛作品涉及以下内容时,申报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参赛作品必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8.各校选送参加挑战杯竞赛主赛事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5件。每类作品应有适当比例。每人限报1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如学校只招收研究生的,不受作品比例限制。专项赛作品数另外单独计算。

9.其余参赛细则,请查阅《“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五、竞赛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

2021年1月至3月,各高校成立相关的竞赛组织机构,按照《“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广泛宣传“挑战杯”竞赛,动员学生积极筹备参赛作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支持与指导。

(二)校内遴选和作品申报阶段

2021年3月,各高校开展校内遴选,按照竞赛组委会下发的各高校参赛作品数额,完成本校作品的选拔、资格审查、推荐参赛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各高校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

(三)资格审核和网络评审阶段

2021年4月,竞赛组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网络评审,评选出入围答辩展示阶段的作品名单。竞赛组织委员会将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入围答辩展示阶段的作品数量。

(四)答辩展示阶段

2021年5月上旬,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答辩展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特、一、二等奖。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总结表彰阶段

2021年5月,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拟举办作品展览展示会,集中展示大学生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首都高科技产业集群集中的优势,深化与“三城一区”的合作,做好参赛学生与企业的互动对接。同时,做好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申报、组团参赛等相关工作。

六、专项赛赛道

拟在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赛事下设“红色实践”“揭榜挂帅”“科技冬奥”三个专项赛赛道,参加首都“挑战杯”主体赛事项目,可同时参加专项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专项赛进行单独评审。

(一)红色活动”专项赛道

支持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感受党的红色精神伟力;支持返回家乡看变化、重走故地看新颜、深入乡村看振兴、走进一线看发展,感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生动实践。具体竞赛方案见附件3

(二)揭榜挂帅专项赛道

服务政企需求、首都“三城一区”和高层级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平台建设,以“政企发榜、竞争揭榜、开榜签约”的方式,由政府、企业提需求出题,组委会面向高校广发“英雄帖”,学生团队打擂揭榜。具体竞赛方案见附件4

(三)科技冬奥专项赛道

面向首都高校广大学生,聚焦冬奥与科创紧密融合,为冰雪运动队伍建设、环境保障、竞技水平、群众参与、普及推广、产业发展提供青年智慧支撑。具体竞赛方案见附件5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3%-5%10%20%40%。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各等级作品获奖数与入围评审作品比例基本一致。

本届首都“挑战杯”设立团体奖项,分为团体总分奖和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获得“首都挑战杯”,第二至第二十名的学校获得“首都优胜杯”。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专项赛道每个赛道分设特、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将综合校赛组织情况、市赛获奖情况、专项赛参与情况,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校进行表彰。

八、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收实名质疑,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各高校组织单位应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选拔与审核作品,对其原创性及作者、推荐者资历严格把关,经选拔参加全国“挑战杯”的作品不得在此次竞赛作品上做较大改动。

九、授权书

本次竞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授权书,授权“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结集出版、展览展示、在网络公布其作品以供社会监督。

十、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各参赛高校要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竞赛组织的有关工作。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

在校级竞赛阶段,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完善保障政策、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有条件的高校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

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各高校团委要建立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北京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高校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6号楼

邮政编码:101100

联 系 人:孟宪博  施艺涛

联系电话:010-55565760

电子邮箱:tswdaxuebu@163.com

附件:

附件1:“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pdf

附件2:“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_.pdf

附件3: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实践”专项赛比赛方案.pdf

附件4: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揭榜挂帅”专项赛比赛方案.pdf

附件5: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科技冬奥”专项赛比赛方案.pdf

附件6: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校自查报告模板.pdf

 

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2021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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